第二章 存货

主要内容

 

第一节 存货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第二节 存货的期末计量

 

第一节 存货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存货的概念

◇存货的确认条件

◇存货的初始计量

一、存货的概念

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关键点:最终目的是出售。

二、存货的确认条件

三、存货的初始计量

存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

(一)外购的存货

外购存货的成本即存货的采购成本,指企业物资从采购到入库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

1.购买价款,是指企业购入材料或商品的发票账单上列明的价款,但不包括按规定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2.相关税费,是指企业购买、自制或委托加工存货发生的进口关税、消费税、资源税和不能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等。

3.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即采购成本中除上述各项以外的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如在存货采购过程中发生的仓储费、包装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等。

对于采购过程中发生的物资毁损、短缺等,除合理的途耗应当作为存货的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计入采购成本外,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1)应从供货单位、外部运输机构等收回的物资短缺或其他赔款,冲减所购物资的采购成本。

2)因遭受意外灾害发生的损失和尚待查明原因的途中损耗,不得增加物资的采购成本,暂作为待处理财产损溢进行核算,查明原因后再作处理。

4.商品流通企业在采购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等进货费用,应计入所购商品成本,也可以先进行归集,期末再根据所购商品的存销情况进行分摊。商品流通企业采购商品的进货费用金额较小的,可以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销售费用)。

(二)通过进一步加工而取得的存货

1.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存货

如下图所示。

 

                                              image.png

 

2.自行生产的存货

自行生产的存货的初始成本包括投入的原材料或半成品、直接人工和按照一定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

【提示】制造费用是构成产品成本的间接费用,不是期间费用。

成本项目: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

制造费用: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包括企业生产部门(如生产车间)管理人员的职工薪酬、折旧费、办公费、水电费、机物料损耗、劳动保护费、季节性和修理期间停工损失等。

(三)其他方式取得的存货

投资者投入存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四)通过提供劳务取得的存货

企业提供劳务取得存货的,所发生的从事劳务提供人员的直接人工和其他直接费用以及可归属于该存货的间接费用,计入存货成本。

 

第二节 存货的期末计量

 

◇存货期末计量原则

◇存货期末计量方法

一、存货期末计量原则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资产减值损失)。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存货成本,是指期末存货的实际成本。

【提示】企业预计的销售存货现金流量,并不完全等于存货的可变现净值。

二、存货期末计量方法

(一)存货减值迹象的判断(略)

(二)可变现净值的确定

1.企业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应考虑的因素

企业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当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2.不同情况下可变现净值的确定

可变现净值中估计售价的确定方法

 

image.png

 

材料期末计量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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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错易混点】期末对存货进行计量时,如果同一类存货,其中一部分是有合同价格约定的,另一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应区分有合同价格约定的和没有合同价格约定的存货,分别确定其期末可变现净值,并与其相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从而分别确定是否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三)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与转回

1.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企业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存货跌价准备

2.存货跌价准备的转回

企业应在每一资产负债表日,比较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计算出应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再与已提数进行比较,若应提数大于已提数,应予补提。企业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应计入当期损益(资产减值损失)。

当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资产减值损失)。

【提示】当存货可变现净值小于存货成本时,“存货跌价准备”科目贷方余额=存货成本-存货可变现净值。

3.存货跌价准备的结转

企业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如果其中有部分存货已经销售,则企业在结转销售成本时,应同时结转对其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提示1】存货跌价准备的转回是指期末结存的存货,其价值回升时,转回以前多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的结转,是指存货销售后,其实物已不存在,故转销原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提示2】已售存货结转成本的会计分录

借:存货跌价准备

 贷: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

【提示3】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未全部对外出售的,应按出售比例结转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